16 November 2008
本來不是很想談這篇“新聞”,但是收到好多朋友及家屬的慰問,所以還是做一個小小聲名。是的,新明上的綠衣男子是我。如果你看了報道還是毫無頭緒:‘聽眾’call-in熱線投訴在早班廣播中,我用了‘有趣’來形容白虎咬死人的事件。澄清:我指的‘有趣’不是老虎咬死人,而是拍攝紀事過程的尼贊在早報說他自己“一邊拍,一邊感到內疚”的心裡狀態,因為對我而言那牽涉到攝影紀實的ethics。所以我所謂的‘有趣’其實是‘發人深省’,‘引人深思’。我的好搭檔也有在節目中做出立刻的詞語替代,說這是‘引人深思’的一句話。所以這裡出現了兩個狀況:1. 我直譯了英文的"Interesting"為‘有趣’。2. ‘聽眾’斷章取義。這讓我覺得廣播有時候真的像在玩 broken telephone - 收訊不好,或沒有專注貫神聆聽其實會造成誤會,不解。朋友啊,如果有不滿或有想要澄清的,你其實應該立刻尋求當事人的回應,而不是找第三者來釐清頭緒。第三者總是置身事外的,他的介入應是最後的選擇。當然,在沒有第三者的狀況,我也慶幸我還有招對的機會,老闆的支持。如果你誤解了,我鄭重道歉。因為我真的並無輕浮之意。
D woke up at 11/16/2008 04:30:00 PM [comme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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